内蒙古福建商会满洲里分会
在伟大祖国版图的正北方的边陲,有一颗璀璨的明珠----美丽的边城满洲里。在这具有异国情调的城市里,有着数千名来自东南沿海福建的闽商群体,从改革开放的80年代初开始,他们就以闽商的传统精神,在这里经商办企业。他们主要以经营木材为主,兼营其他货物的进出口业务,形成了独特的边城闽商商圈,为地方的市场繁荣和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!
2008年,内蒙古福建商会应广大满洲里闽商的要求,根据商会会务开展的需要,经报请内蒙古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批准于2008年8月18日批准登记成立"内蒙古福建商会满洲里分会"登记证书序号:社证字第FZ0368,满洲里分会的成立将为在边城发展的闽商搭建一个信息沟通、相互交流、共同发展的平台。在商会组织下,资源将得到科学整合,实力将得到倍增,竞争力将得到显著的提高。会员企业一定会得到更好、更快的发展!同时,也标志着福建人在满洲里有了自己的娘家。
相信满洲里分会,在总商会和分会理事会的正确领导及会员的积极参与下,一定会遵循"团结、交流、拓展、服务"的办会宗旨,坚持"爱国、敬业、诚信、守法"的职业道德,加强自身建设,努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,履行商会责任和义务;发挥商会桥梁纽带和平台、载体作用,团结"边城"广大闽商,全力服务会员企业,维护会员合法权益;履行商会责任和义务,尊重地方民族习俗、热心社会公益事业,为构建和谐社会尽力。热爱边疆、建设边疆、树立边疆闽商良好形象。积极配合闽、蒙两地和驻地经贸活动,为促进经济更好、更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!用优异的成绩回报家乡、回报社会!
关于成立内蒙古福建商会
赤峰市分会的决定
内蒙古福建商会赤峰分会筹备组:
你们报来的申请成立资料收悉,经审核,符合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关于社团分支机构设定的有关规定。经商会第二届四次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,成立赤峰市分会。并报内蒙古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,核准登记为社会团体分支机构,名称为《内蒙古福建商会赤峰分会》。登记证书序号:社证字第FZ0392,负责人张金凡,上级主管单位为内蒙古福建商会。
分会成立后,要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,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和上级主管单位的领导。要按规定参加社团年检,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;不得设立任何名目的分支机构;日常重大活动,工作计划、工作总结、财务报告和会务文件等都要及时报送内蒙古福建商会。
分会成立后,要依照内蒙古福建商会核准登记的章程和业务活动范围开展活动。加强内部管理、健全规章制度、团结广大会员、积极开展活动,为促进边城赤峰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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